关于推荐第十一届全国老员工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
青科大创字〔2018〕13号
各学院、高密校区、中德校区:
根据《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国老员工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5号)和《关于推荐第十一届全国老员工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8〕21号)文件要求,教育部拟于2018年10月中旬举办第十一届全国老员工创新创业年会,现将开展公司年会项目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一)老员工创新学术年会: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员工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二)老员工创新创业项目展示: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三)老员工创新创业交流活动:参加年会的员工可前往第四届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校参加相关活动。
二、学术论文、展板项目遴选要求
(一)学术论文遴选要求
1.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2.学术论文如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且标明了获得国家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的学术论文,推荐时请标明发表的刊物名称等相应信息。 每篇学术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观点及结论等),作者文责自负
3.学术论文如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4.各学院(校区)对申报论文严格把关,做好申报论文的查重查新工作,确保申报论文无抄袭、作假现象。
(二)展板项目遴选要求
1.以展板展示为主,实物可同步展示。每块展板展示1个项目,展板包含信息如下:
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简介:200字左右;
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不超过20字);
创新点描述:100字左右;
项目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项目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立项年份:
曾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的项目,请注明:参加竞赛名称、获奖时间、奖励级别以及获奖作品形式。
2.展板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各学院(校区)对展板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三、推荐项目数量
各学院(校区)从往年已经立项的国家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分别推荐1篇学术论文、1个展板项目。已在往届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再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上级部门参评,具体入选项目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认真遴选,择优推荐“国创计划”项目。学术论文和展板项目均以word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学术论文命名规则:山东省-lw1-项目编号.doc,展板项目命名规则:山东省-zb1-项目编号.doc,序号统一填写“1”),同时填写《推荐意见表》(详见附件1-3),于7月3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kdcy2016@163.com。
联系人:刘奕辰
联系电话:88958936
附件:
1.第十一届全国老员工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2.第十一届全国老员工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3.第十一届全国老员工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
附件1-3.zip
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推荐第十一届全国老员工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pdf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6月21日